日前,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市、县人民政 府是污水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,要求尽快理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,从四个方面着力做好完善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工作。
一是各市、县立即开展截污干管的排查,根据渗漏和淤积情况制定堵漏、清淤方案,组织队伍抓紧实施堵漏,对破损严重的管网要制定改造建设计划实施建设改造。二是结合地下管线普查,认真梳理城区内既有污水管网的情况,加强对3000人以上的居住小区以及高校(园区)、医院、宾馆等大排水点及其沿线的检查、分析,对存在破损、错位、断裂和雨污混接的管网,要及时组织进行维修和改造,确保既有管网排水功能正常。三是着力完善旧城污水收集系统,切实扭转“重新城建设、轻旧城改造”的现象。各地要分片区、分步骤推进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。四是加大资金投入,巩固排水管网建设成果,为城镇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提供财力保障,将排水管网日常管理维护及清淤堵漏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。